 委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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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文字文字 你好: 我家的房子在小津桥路90号楼,在去年的9月份接到了房屋将要在2007年12月31日前拆迁的通知.拆迁公司当时只给了房屋置换的条件,可置换的房屋户型很差,我们不想要,想要货币补偿,可一直没有相关的人员找我们了解或者谈一下关于货币补偿的条件. 在11月份的时候,由于拆迁公司的人把楼梯间的玻璃全部打碎,楼里很冷,所以我家搬到了亲戚家里住,但并没有签拆迁同意书. 时间就一直托到了现在,前几天接到了邻居电话,说拆迁公司的人砸我家门.当急忙赶回家的时候,防盗门/入户门/卫生间门/两个卧室门/厨房门/窗户/暖气片都没了.当时拆迁公司的人也都跑了.等去到他们办公室要我们的东西时,他们却说没了,找不回来了,爱哪告哪告.当时就打了110,可110的人来了之后说是要调查等等,可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音. 现在又接到拆迁公司的通知,说是要在20日对房屋进行强拆.现在我没有办法了,不知道应该怎样来保护自己的家自己的财产. [ 此留言被 委屈 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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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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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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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同志! 就你所述情况来看拆迁公司的作法是错误的,并且是违法的,你完全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拆迁公司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另外,在《物权法》实施以后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在不经你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你的房产,侵犯你个人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对方进行强拆你可以起诉拆迁公司,要求对方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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